2020年底,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821-2005)修改单,允许啤酒制造企业与下游污水处理厂签订协议,共同约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不再受纳管排污标准的限制。为积极响应该项政策,随州公司与青啤公司于2021年11月签订了污水直排协议,实现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的赢合作。对于降低啤酒制造企业运营成本,提高我厂污水可生化性,改善出水达标稳定性,稳定发挥减排效益,将发挥巨大作用。
协议签订以来,随着青啤公司排放指标的调整,我厂进水COD浓度得到了一定的提升,出水总氮、总磷指标的稳定性得到了很大改善。在碳源的投加方面,仅2022年第一季度就节约碳源约68吨,节约费用约10万余元,预计全年可节约碳源费用约70余万元。根据合同的约定,在青啤公司直排调整方案完善并取得环保部门认可后,需要再行协商污水处理接收收费问题。青啤公司也根据一季度的运行调试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指标等方面的调整。经过与青啤公司前后数轮谈判,随州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最终达成共识,签订了补充协议。
随州联合玉龙水务有限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敢为人先,作为太阳集团tyc5997第一个与上游相关企业签订该类协议的公司,为公司的节能降耗,开源节流工作做出了表率。不仅得到了随州当地环保等部门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取得了良好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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